楼盘以“××花园”为名,不过打开其规划文本,其绿地率仅有32%。10月26日,有一家楼盘在办理命名审批手续时,因绿地率不达标而被市地名管理部门退回。据了解,锡城新近实施了《关于居民区和大型建筑物及城市道路桥梁等地名通名的意见》,对城市内地名通名一般原则及居民区、大型建筑物、道路、桥梁命名五个方面进行了规范,锡城地名有了更加科学的可操作标准。
“花园”不能随便乱叫了
据了解,10月26日提出审批的是新区的一个楼盘,其规划文本显示其绿地率不得低于32%,按照新的实施意见,以“花园”为通名的居民区绿地率不得低于40%,因而该楼盘不得使用这一名称。2002年,我市对“花园”这一通名曾有规范,要求小区绿地率达到45%,但由于较难达标,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商量余地较大,有时达到38%也能放行。这次综合各方意见,降低了绿地率的标准,操作性更强,执行也更严格。
“大道”长度要达4000米
本次对于通名的规范,除了对“花园”这一通名的绿地率要求有所下降、“大桥”这一通名参考建设部门要求跨径总长从500米降到100米、“路”的命名宽度从30米降到10米以外,大部分通名都比以前要求更高。比如,以“别墅”为通名,必须是独幢的,容积率小于0.5,绿地率不低于50%。市地名办工作人员建议,像以前的联排别墅以后可改用“排屋”之类作为通名。再比如,以“中心”为名的大型建筑物,以前只要求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现在则提高到15万平方米以上;而以“城”为通名的建筑,原来的要求是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或城郊占地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现在则提高到15万平方米或城郊占地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上。在道路的通名使用中,变化较大的是“大道”,长度从以前的2000米以上提高到现在的4000米以上,且新增了“南北走向”这一要求。
小区不可用企业名称命名 ()
近年来,市民对地名的关注越来越多,科学、规范的命名各种地名成了一个课题。我市参照广东、南京等地经验并结合本地的实际,不断制定符合无锡城市特色的地名原则。今年《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出台后,相关的细则制定有法可依,也更加细化。比如,现在以政府性资金建设的桥梁等各种市政设施名称(没有重大历史意义和社会影响),才可有偿冠名。一些小区不再可以用企业名称命名,比如,以前一些大型开发商会以自己的企业名称冠名,比如叫“万科×城”、“万达广场”,让人感觉整个小区的人都是这个企业中一员,且好多城市都有类似的名字,没有城市特色。地名办介绍说,近日有家楼盘想给自己的楼盘命名为“海岸城”,因为涉及海岸集团这一企业名称,因而未被批准。
网友在看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