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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了还可以改名字吗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有序性,公安机关作为户口管理机关根据职能对公民变更姓名是进行控制的,《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中就有一条规定:年满18周岁的人,要变更现用姓名时,应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姓氏:  

(一)因血亲关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的;  

(二)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三)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未成年子女变更姓氏的;  

(四)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姓氏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  

(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四)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2012年12月宁波市民徐女士向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递交一份改名申请,要求改名“学雷锋”,结果遭到拒绝。徐女士便将江北分局告到法庭,经审理,法院驳回了她的诉求。  

徐女士改名理由是,其曾多次举报有关违法犯罪行为,却遭到打击报复,为此,她要求改名以伸张正义。公安部门认为其改名依据不充分,作出不予更改决定。随后,徐女士向宁波市江北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作出的不予更改决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姓名是公民身份识别的重要标记,是其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符号,公民有改名的权利,但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  

因为徐女士要求变更姓名的依据,不符合以上可以变更姓名的规定,且其提出的理由也不充分。因此,最终法院没有支持徐女士的诉讼请求。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身份证上名字能否想改就改 看看公安专业人士怎么说





  

30岁了改名字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名字可以随时更改。

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变更姓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姓名申请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变更姓名审批程序:申请→ 窗口受理→ 现场审查→ 审批→办理

变更姓名审批时限: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

变更姓名审批收费:不收费

扩展资料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

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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