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一起名

当前路径: 首页 >> 好听的名字

大学生改名字的程序

具体流程:

第一步:写一份申请,陈诉清楚改名的正当理由,以及改名的必要性,表明使用新名字已有一段时间,并且不改会给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等。当然,理由自己整理了。

第二步:如果有单位,请单位出具一份证明,证明确实使用新名字有一段时间,并且不改会给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等,盖公章。如果没有单位,让村委或者街道办出具证明并且盖章,证明你有改名的必要并且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三步:把申请和证明、现用身份证、户口本等一起拿到辖区派出所申请改名,民警会调查你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当然,你可以找非直系亲属的邻里到派出所协助民警调查并证明你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等。

第四步:民警调查通过后会写明你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签字。会让你去找所长签字。

第五步:拿上民警签字后的申请和你的证明材料去找所长签字。所长看完申请和证明后会签字,也可能会让你去找局长签字。

第六,根据指示拿上申请材料找所属分局或市局的负责局长签字。局长看到所有申请、证明、调查材料没有问题后,一般就会给你签字。

第七步:这个时候再把申请材料拿回派出所,派出所看到局长批示同意改名为你的新名字后,会马上照办,给你把户口等档案的名字改了。

第八步:一个月后你再拿上户口本等去申请办理一个新名字的身份证完全OK了。新名字1个月后才能办身份证。

第九步:你一定要坚信名字是可以通过正规途径合理合法的更改的,具体内容参考《民法通则》第99条关于姓名权的规定。所有一切都是可以按照程序操作的,这些所有操作只用了一个下午完成。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本人要表达变更姓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名字不可以另类。实例某地:父亲姓张,母亲姓白,孩子男23岁,申请更改姓名为:西门吹雪。则申请失败。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有自己承担。

4、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

5、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6、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一,条件及提供材料
1、 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
2、 已满16周岁公民,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有关证明、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市、县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缴交相片换领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程序及时限:
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的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需上报市公安局的,市公安局接到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决定。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后,2日内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三,注意:
1,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4,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
5,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6,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另外要提醒楼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另外补充下有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对16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若认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烦和不便,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做是不对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公民改名字应该不会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



  一、学生提出申请,在申请书上写明更名原因。如果理由不充分,学校有权利拒绝其更名。同意的话,可以在申请上如此操作:辅导员签字、系里主管领导签字,盖系里的章;学校负责学籍老师签字、主管处领导签字,盖处室的章;学校主管领导签字,盖学校大章。
二、派出所出具的固定格式的更名证明。
三、提供更名前后的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证明前后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确系同一人。
四、以上材料齐全后,将材料报教育厅学生处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网上更改信息,然后教育厅审核通过即可。



  1。带三份有效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一份申请更改的申请书;
3。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领取姓名更改表格按要求填写并在户籍窗口办理。


上一篇     下一篇


网友在看


友情链接

首页 | 帝一起名 | 帝一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