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可以的!成年人(30岁)只有有合理的理由是可以更改户口本和身份证名字的,需要本人带上相关的资料到当地户籍部门进行申请名字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更改姓名所需的材料,一般有: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带首页)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证明一份(敲公司图章)
4、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申请一份
准备好上述这些材料,交到相关部门,应该是XXXX服务中心(在派出所咨询时一定要问清楚),对方核查真实后,会收下这些材料,然后,会给你一张单子,7个工作日后,你再去这里领通知(在这期间如果你的材料没问题的话很容易就可以通过的,如果发现你的材料有问题会给你打电话的),领完后就可以直接去派出所的户籍部更改姓名了,只收一元钱的工本费(指南京地区)。
不过,改完姓名以后,你其他的相关文件上的姓名也要全部更改过来才可以的,这一点还是非常麻烦的,建议你咨询的时候一定要详细地询问清楚才好,最好是事先写下要咨询的一些问题,然后,到了相关部门咨询时再一一记下来,这样比较保险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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